个人账户
Q1. 如何开立个人账户?
香港分行设有私人银行投资账户及个人银行存款账户服务,供不同需要的客户选择。内地客户可通过境内农业银行分行转介并预约来港办理,或可透过以下途径联系我们:
客户服务热线: (852) 28195599 (香港)
(86) 95599 (中国内地)
私人银行投资账户 个人银行存款账户 跨境理财通账户 开户资金要求 • 存入不低于800万港币等值存款、股票及/或债券;或 • 提供300万美元等值资产证明 • 在香港或境内农行(可合并计算)净流动资产800万港元等值以上 所需开户文件 1. 有效内地居民身份证/香港身份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 2. 住址证明* (3个月内有效) 3. 资产证明# 开户时间 资料齐全后,1个月内 资料齐全后,1星期内 资料齐全后,1-2星期内 产品及服务 银行服务 信贷服务 保险服务 财富管理服务 银行服务 信贷服务 保险服务 跨境理财通 注意事项 * 住址证明: 境内客户报称的居住地址与身份证上的地址不同, 才需要提交住址证明(如电话费单),香港居民可以银行或其他公用事业账单如水、电或煤等。 # 资产证明: 适用于以300万美元等值资产或以香港/境内农行(可合并计算)净流动资产800万港元等值以上开户的客户,资产可包括存款、股票、债券、基金等,必须是金融机构发出的月结单或存款证明书 。
Q2. 私人银行投资账户跟个人银行存款账户具体有什么分别?
私人银行客户可享有以下银行服务、信贷服务、保险服务及财富管理服务,此外分行也提供“一个客户经理、一个专业投资顾问”的服务目标,全面满足尊贵个人客户在海外投资、融资、置业及保险等金融理财需求。而个人银行存款账户是没有财富管理服务。
1. 个人银行服务 2.信贷服务 各类存款 外汇远期合约 外汇买卖 个人资产证明 专享存贷组合 保费融资/保单抵押 保函(外保内贷) 3.保险服务 4.财富管理(只适用于私人银行客户) 人寿保险 医疗保险 (只限转介)* 储蓄保险 退休保险 环球债券 股票买卖 基金投资 组合融资 家族信托服务 全权委托投资服务(只限转介) * * 投资移民服务 5. 跨境理财通 6. 支付和管道服务 南向通投资专户 北向通汇款专户服务 个人网银 转数快 个人掌银
*本行并无经营任何《保险公司条例》所定义之“医疗保险”业务,而有关保险顾问公司或保险中介人并非本行或本行集团之附属公司或其雇员,受客户与有关保险顾问公司或保险中介人订立保险合约内之条款及细则约束,因而产生或与其有关之开支、费用、收费、损失及任何法律责任,本行概不负责。
**本行并无提供全权委托投资服务,而有关证券公司是本行集团之附属公司, 受客户与有关证券公司签署之相关投资协议之条款及细则约束, 因而产生或与其有关之开支、费用、收费、损失及任何法律责任,本行概不负责。
Q3. 私人银行投资账户资产证明要求?
客户若未能存入最少等值港币800万存款、股票及/或债券, 客户可选择提供至少300万美元(或任何其他货币的等值)的可投资资产的资产证明, 该证明需符合以下要求:
1. 可投资资产包括证券(包括股票、基金、固定收益证券等)、存款及存款证。
2. 该数额可按关系基准计算,包括(i )个人账户;(ii)与联系人持有的联名账户;以及(iii)该人士与联系人共同拥有的私人投资公司。联系人指该人士的配偶或任何子女。
3. 资产证明必须是由受监管之金融机构(例如: 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发出, 并以以下方式证明:
• 月结单
• 存款证明书/银行资产证明书
4. 资产证明必须清楚显示以下信息:
• 发出的受监管之金融机构的名称
• 资产证明日期
• 客户名称、账户号码
• 资产名称、市场价值
资产证明可接受由不同国家/地区之受监管之金融机构发出, 期限为过去12个月内, 如果所提供的资产证明文件是多于一份, 有关文件之日期需同属同一日期。
Q4. 如何知悉账户已成功开立?
香港分行在成功开立户口后,会发信通知客户其客户号码(6位数字),客户可按币种及账户类别,将款项由其他银行汇到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的收款账户(10位数字)。
网上银行
Q1. 如何开通网上银行?
客户可联系相关客户经理或客户服务热线(852)28195599或(86)95599申请开通网上银行,申请流程如下:
1. 客户必须在香港分行已成功开立账户;
2. 签署并填妥《农行香港分行个人网上银行服务申请表格》,并将原件送到分行办理;
(如客户想知道详细内容或索取有关文件, 请联络客户经理)
3. 当核对所有资料及签字正确后,香港分行在开立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后及客户已存款到账户后,分别寄出网银密码信封和K宝至已登记的通讯地址;
使用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前, 客户按指示在香港分行网页进行证书下载并更改密码及完成激活手续,方可正常使用网银服务。
Q2. 有没有网上银行操作指引?
客户可在香港分行网页上的《网银演示》登入,《网银演示》就每一网银功能解释如何使用,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客户服务热线(852)2819 5599或(86)95599。
Q3. 登入网上银行服务时, 证书密码输入错误达多少次才会造成密码锁定?如何解锁?
证书密码连续输入达错误6次就被锁定, 如密码已锁定或客户忘记密码, 客户可致电客户服务热线 (852)2819 5599或(86)95599。
Q4. 如果我怀疑密码被人盗用, 或曾向其他人透露过, 应当如何处理?
如果您有以上的怀疑, 请即致电本行客户服务热线(852)28199559或(86)95599,办理冻结网上银行服务。
Q5. 如果我在输入正确的密码后仍然未能登入, 应当如何处理?
如果在登入时遇上任何困难, 请即致电本行客户服务热线(852)28199559或(86)95599查询有关问题。
Q6. 客户如遗失K宝, 应如何挂失及补发K宝?
客户可致电客户服务中心进行挂失, 电话: (852)2819 5599或(86)95599。
Q7. 为什么通过网银《追加网银账户》后,只可在网上查询结余,但不可以在网上转账?
基于安全考虑,客户如要在网上进行转账、汇款及开立定期存款,需要填写《农行香港分行个人网上银行服务修订表格》,并交回香港分行添加才可进行网上转账,表格可以在香港网页上的《表格下载》专区下载或可联系相关客户经理查询。
Q8. 在网上如何查询股票及债券结余,可以在网上进行买卖吗?
如客户已在我行开立私人银行投资账户,客户登入网银后,可在《投资理财》-〉《资产汇总》功能上点击即可查询,所有结余是以上一个工作天为准。现时网银不提供股票或证券买卖服务,私人银行客户可随时与相关客户经理联系,以确定客户以现金或融资方式进行买卖。
汇款
Q1. 收到银行开立成功通知书后,应如何从其他银行汇款到农业银行账户?
户口成功开立后,香港分行会发信通知客户其6位数字客户号码,客户可从其他银行将款项汇入香港分行, 汇入时请在客户号码后补充存入户口类别代码(详细内容请细阅开户通知书)。客户如有疑问,可致电相关客户经理查询或本行客户服务热线(852)28199559。
|
银行编号 |
分行编号 |
农行客户号码 |
户口类别 |
港币储蓄户口 |
222 |
672 |
xxxxxx |
1311 |
美元储蓄户口 |
222 |
672 |
xxxxxx |
1411 |
人民币储蓄户口 |
222 |
672 |
xxxxxx |
0111 |
港币支票户口 |
222 |
672 |
xxxxxx |
1321 |
美元支票户口 |
222 |
672 |
xxxxxx |
1421 |
人民币支票户口 |
222 |
672 |
xxxxxx |
0121 |
Q2. 从香港分行户口向境内进行人民币汇款可以吗?
可以, 但是需要遵从以下规则及留意汇出款项涉及手续费,手续费会不时更新,客户可于网上《服务收费》内找到最新汇款手续费:
1. 汇款上限为每人每天8万人民币;
2. 香港或境内假期时不能进行汇款;
3. 收款人与付款人必须为同一个人;
Q3. 汇款货币有没有限制?
· 香港地区内汇款(CHATS)支持币种为:港元、美元、欧元、人民币。
· 香港地区内汇款(转数快FPS)支持币种为:港元、人民币(总限额为等值1万港元)
· 香港地区外汇款(T/T)支持币种为:港元、美元、欧元、人民币、日元、澳元、加元、英镑、新西兰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元。
· 汇款开放时段:(柜台)工作日9:00-15:30;(网银)工作日9:00-16:00
· 不同币种间的汇款只限于美元与港元间等值10万港币以内(含10万港币)的交易。
· 如交易金额小于交易手续费,手续费不能选择由收款方支付。
· 以上所述之时间及各种功能所显示之时间,均以香港时间(HKT)为准。
共同汇报标准(CRS)
Q1. 甚么是共同汇报标准(CRS)?
共同汇报标准 (CRS) 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制定的汇报标准,并以其提升跨境税务合规,打击逃税。共同汇报标准 (CRS) 是各个已同意参与的税务管辖区所接受的自动交换财务帐户数据(AEOI)的全球标准。各参与税务管辖区必须根据当地法律强制要求遵守该标准。香港也是其中一个参与税务管辖区。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国际公民和繁荣的金融中心,香港承诺实施AEOI并于二零一八年年底前进行首次数据交换。
Q2. 为何银行需要我提供税务居住国的数据?
依据2016年6月30日于香港生效的《2016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修订条例》),本行有法律责任必须收集相关信息,为每个账户持有人及控权人确认其税务居民身分。如客户为申报税务管辖区的税务居民,本行須每年将该账户持有人及其所持有的财务帐户有关信息,报告予税务局。税务局会将有关信息传送至该账户持有人作为税务居民所属的相关税务管辖区的税务机关。完成CRS自我证明表格能确保本行持有阁下准确及最新的税务居民身分资料。
如阁下于此表格上所提供的数据有任何变动,请立刻联络本行,及填写一张新的自我证明表格作数据更新之用。
Q3. 哪一种客人会受CRS尽职审查和汇报影响?
在申报财务机构中持有财务账户的客户(包括个人或实体)将受制于CRS规定的尽职审查程序。被辨认为申报税务管辖区之税务居民,将按照CRS规定被申报。因此,根据CRS,香港的纳税人如非任何香港以外地区的税务居民,无须被申报。
Q4.‘税务居住’的定义是甚么?
税务居住地即是修订条例中所提及,个人或公司于某国家属于税务居民的地域。一般而言,要断定某人是否属一个税务管辖区的税务居民,会根据该人身处之地或逗留于该地的时间(例如一个课税年度超过183天),或如属公司的情况,根据该公司成为法团的地点或中央管理及控制的地点。如被司法管辖区顶求缴交税款,并不代表该个人或公司自动成为了该税务国家之税务居民。如阁下对于自己的税务居住国持有任何疑问,请寻求专业的税务或法律协助。本行及本行的雇员不能够为阁下提供协助。
「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及「场外证券交易汇报制度」
Q1.甚么是「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及「场外证券交易汇报制度」?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已于2023年3月20日实施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及将于2023年9月25日实施场外证券交易汇报制度。因应前述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及场外证券交易汇报制度("新制度")1:
1) 客户必须向银行提供明示同意,同意银行及/或农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农银国际证券")为客户编配专属的券商客户编码("券商客户编码")及将券商客户编码附加于客户的证券交易或提存指示;
2) 银行及/或农银国际证券亦会将客户的券商客户编码及客户识别信息("客户识别信息")的资料配对及提交配对档案予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
备注:
1 确实生效日以证监会公布为准,详情请参阅证监会网站(https://sc.sfc.hk/TuniS/www.sfc.hk/TC/Rules-and-standards/Investor-Identification-and-OTC-Securities-Transactions-Reporting)。
Q2.「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及「场外证券交易汇报制度」是否适用于所有客户?
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及场外证券交易汇报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香港证券市场交易的客户(包括证券交易或提存指示)。
Q3.甚么是「券商客户编码」?
券商客户编码指银行及/或农银国际证券根据联交所订明的格式为客户编配的唯一识别码。
Q4.甚么是「客户识别信息」? 在「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下,客户需提供甚么个人资料?
客户识别信息指与获编配券商客户编码的客户有关的以下资料:
公司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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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客户的身份证明文件上所示的全名; |
(i) 客户的身份证明文件上所示的全称; |
(ii) 身份证明文件的签发国家或司法管辖区; |
(ii) 身份证明文件的签发国家或司法管辖区; |
(iii) 身份证明文件类别(按以下优先次序排第:(1)香港身份证;(2)国民身份证明文件;(3)护照(注意:并不接受往来港澳通行证、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及前往港澳通行证)) ;及 |
(iii) 身份证明文件类别(按以下优先次序排第:(1)法律实体识别编码(LEI)登记文件;(2)公司注册证明书;(3)商业登记证;(4)其他同等文件;及 |
(iv) 身份证明文件的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
(iv) 身份证明文件的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
Q5.我需向银行提交什么文件及资料?
由于新制度涉及收集、储存、处理、使用、披露及转移与阁下有关的个人资料(包括客户识别信息及券商客户编码),阁下必须:
1) 向银行提交同意书;及
2) 确认已按证监会的身份证明文件排序表要求向银行提供正确、有效及最新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客户识别信息。如阁下的客户识别信息或其他资料有任何重大更改,必须立即通知银行 (详见以下例子) 。
例子:个人客户如持有香港身份证,但开户时以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如护照或其他国家的国民身份证)或未有于银行登记香港身份证,请必须同时提交香港身份证; 如个人客户未持有香港身份证,但开户时以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如护照)或未有于银行登记其他国家的国民身份证,请必须同时提交其他国家的国民身份证。公司客户如持有LEI 登记文件,但开户时以其他登记文件 (如公司注册证明书或商业登记证或其他同等文件) 或未有于银行登记LEI 登记文件,请必须提交LEI登记文件;如公司客户未持有LEI登记文件,但开户时以其他登记文件 (如商业登记证或其他同等文件) 或未有于银行登记公司注册证明书,请必须提交公司注册证明书,如此类推。
Q6.如何提交同意书? 提交后何时生效?
阁下可浏览银行网站,并按照下图操作于点击"表格下载"后选择"一般文件",个人客户或公司客户请下载及填妥《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及场外证券交易汇报制度 - 同意书 (个人账户) 》或《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及场外证券交易汇报制度 - 同意书 (公司账户)》并:
1) 电邮至银行私人财富管理部邮箱:Pwm-dept@abchina.com.hk ,或
2) 邮寄至银行地址:香港中环干诺道中50号中国农业银行大厦25楼私人财富管理部收
銀行於收妥客戶的同意書後,預計於五個工作天內生效。
Q7.如我的客户识别信息或其他资料有任何重大更改,是否需要通知银行? 如何通知?
是,如阁下的客户识别信息或其他资料有任何重大更改,及/或有更优先的身份证明文件可提供予银行,客户必须立即通知银行。阁下可浏览银行网站,并按照下图操作于点击"表格下载"后选择"一般文件",个人客户或公司客户请下载及填妥《更改客户资料通知书 (个人客户)》或《更改客户资料通知书 (企业客户)》并连同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1) 邮寄至银行地址:香港中环干诺道中50号中国农业银行大厦25楼私人财富管理部收
Q8.如我没有提供同意会有甚么影响?
如银行未能取得阁下同意,于新制度实施后,银行将无法执行阁下的买入或存入证券指示,只能执行阁下的沽出或提取现有证券指示(如有)。
Q9.如我持有多个账户,是否需要分别提交同意?
阁下所提交的同意将适用于银行开立的所有账户,包括日后于银行开立的账户。至于联名户口,所有户口持有人均须各自给予同意。
Q10.如我持有联名户口,是否所有户口持有人均须提交同意?
是,联名户口的所有持有人必须各自提供客户同意书,并按证监会要求的身份证明文件排序表向银行提供正确、有效及最新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客户识别信息。
Q11.我是否可以撤回同意?
阁下可透过书面通知银行撤回有关同意书。但请注意,即使阁下其后撤回同意,银行及/或农银国际证券在客户撤回同意后,仍可继续储存、处理、使用、披露或转移阁下的个人资料。
Q12.如有其他问题,可如何查询?
阁下如有任何问题,可随时联络客户经理或致电客户服务热线 (852) 2861 7900。
「双币双股」
Q1. 甚么是「双币双股」?
「双币双股」模式容许同一发行人把两批股份以不同交易货币(即港币及人民币)发行上市。两批股份属于相同类别,将经由不同柜台分别以港币及人民币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买卖。
Q2. 在「双币双股」模式下,如何分辨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份是以港币还是人民币进行交易?其股票编号有何不同?
港币股份的股票编号是以「0」起首的五位数字,其简称并无特别标记。而人民币股份的股票编号是以「8」起首的五位数字,其简称会以「–R」作为结尾。两组股票编号最后的四位数字相同。
以下是股票简称一例:
- 港币股票 -「XYZ控股」
- 人民币股票 -「XYZ控股 – R」
Q3. 如何买卖「双币双股」模式的股票?
除了投资账户外,阁下需要持有港币/人民币结算户口才可以买卖港币/人民币股票,并需预留足够金额/股份数目才可处理指令。
Q4. 买卖人民币股票涉及哪些交易费用?
除经纪佣金外,买卖上市人民币股票的费用涉及相关机构所收取的交易费、交易征费、印花税及其他费用。本行会从阁下的人民币结算户口扣除有关收费,而该等费用将会以有关机构所订明的汇率以港币支付予有关机构。
Q5. 人民币股票交易会如何交收?
除了所涉及的交易货币(即人民币)及需要一个人民币结算户口作交收外,交收方式与买卖以港币交收的股票是一样的。
Q6. 我可否以港币买入人民币股票?
不可以。阁下需先兑换人民币款项并存入至人民币结算户口,才可以买入人民币股票。
Q7. 在出售人民币股票时,是否一定会收取人民币?
是,目前阁下出售人民币股票将会收取人民币。
Q8. 「双币双股」模式的股票可以进行跨柜台股票交易? 是否可以把「双币双股」的港币股票转换为人民币股票或把人民币股票转换为港币股票?
目前本行暂不支持跨柜台股票交易,亦不支持「双币双股」的港币股票与人民币股票互相转换。
Q9. 我将以哪种货币收取股息?
需视乎发行人的股息政策而定。
重要声明
本文件只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或建议。有关内容之细节、金额、时间及任何其他数据均受本行相关条款及细则约束。
本文件列出的常见问题,旨在协助你了解香港分行有关个人客户的某些产品及/或服务时可能遇到的问题。有关答案在措辞上属于一般陈述,并没有考虑到你的个别情况。部分常见问题载有重要的例外情况或限定条件,有关答案可能未有提述,但却可能适用于你的情况。
此文件所包含的资料并不拟作为提供专业意见,亦不应以作为专业意见。浏览此文件之人士,在需要时应寻求适当之专业意见。
本行保留随时更改、暂停或取消上述产品及服务,取消所有上述产品、服务之条款及细则的酌情权而无需事先通知。如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最终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