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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客戶貿易融資產品

我們致力為企業客戶提供方便而全面的各項貿易融資產品,並會按照出口商、中間商或進口商不同的需要提供最適合的配套服務。凭籍總行中國農業銀行龐大的境內網路及國際聯繫,我們是您紮根香港、邁向國際的最好的合作夥伴。

 

1. 進口 

1.1 開出信用證

信用證是國際貿易常用的結算工具,是我們向您指定的供應商發出的付款承諾,在供應商履行付運責任及遞交信用證內所列明的檔,我們在確認單據檔完全符合信用證上的條款或收到您的特別指示下,才會代為付款或承兌。透過信用證,您可以既安全又便利地完成跨地域的國際貿易。

1.2 背對背信用證

作為貿易仲介人,在您收到買家開立以您作為受益人之信用證(俗稱母證)後,我們依據母證的條款,為您向供應商開立另一張貨物相同,但金額及單價較小、交單期限較短、裝船日期與信用證有效期較早的進口信用證(俗稱子證)。透過背對背信用證,您除了可以母證作為抵押品開出子證、有效利用公司資源外,亦可以避免曝露最終買家與供應商的身份和資料。

1.3 進口代收

如您與供應商間毋須以信用證進行交易,他可以在完成貨物裝運後,透過本身的往來銀行將單據連同托收指令交給我們,我們在收到有關文件後代其通知安排付款,而貨運單據會在你付款或承兌遠期匯票後交給你。

進口代收的收款方式有兩種:

付款交單(D/P):您必須先支付單據上貨款後,才可取得有關單據。

承兌交單(D/A):在您承兌遠期匯票,承諾付款後,便可取得有關單據(到期日才須付款)。

1.4 進口發票融資

如您以賒銷方式進口貨物,您可以憑供應商提供的商業發票及貨運單據向我們申請發票融資。如申請獲批,我們會代您先行墊付貨款予供應商,助您有效提高資金周轉及讓您有充裕的時間將貨物加工或出售,並在協議的到期日或之前歸還墊付款項。

1.5 擔保提貨

提貨擔保是指您作為進口商,在我們開出信用證後,因供應商之單據尚未抵達,但貨物巳先行到埠,為了能及時提貨用於生產或轉售,並避免支付高昂滯倉費用,在您保證日後及時補交正本提單,並負責繳付船公司的各項應收費用及賠償由此而可能遭受的損失的情況下,我們可以為您開出提貨擔保書交承運人先行提貨。

1.6   信託收據貸款

您可以通過信託收據的貸款方式,先提取信用證項下抵押予我們的貨物或單據,把貨物出售或作其他用途,然後於信託收據貸款到期日或之前歸還款項,令資金運用更靈活方便。

 

2. 出口貿易融資產品 

2.1 信用證通知

在我們母行龐大的境內網路及遍佈全球的代理行網路的支援下,我們為您提供快捷可靠的信用證通知服務。

2.2 信用證保兌

當與發展中國家的交易對手進行交易,您對開證行的財務狀況及其國家風險感到憂慮,您可以要求開證人在信用證內加上“要求保兌(Add Confirmation)”條款,在認可的情況下,我們會在該信用證上加保兌及承諾承擔開證銀行的責任,讓您安心安排貨物出口及在單證相符下順利收回貨款。

2.3 轉讓信用證

作為貿易仲介人,在您收到買家開立以您作為受益人之“可轉讓(Transferable)”信用證後,我們可根據您的要求,在沒有信貸額度的安排下,把信用證的全部或部分權益轉讓予供應商。但在這情況下,供應商可從信用證內容獲得買家的資料。

2.4 信用證項下出口單據議付

當您遞交的單據與信用證條款完全相符,我們即可議付信用證及為您提供融資服務,以提高您的現金流轉。

2.5 出口托收

您可以選擇以付款交單(DocumentAgainstPayment-D/P)或承兌交單(DocumentAgainstAcceptance-D/A)的方式,指示我們為您辦理出口托收,我們將代你將單據透過指定代收銀行,向進口商(即付款人)提示單據及收回貨款。出口托收的方式分為以下兩種:

付款交單(D/P):付款人付清單據上的貨款後,才可獲得有關單據。

承兌交單(D/A):付款人在承兌匯票承諾到期付款後,代收銀行才將有關文件發放予付款人。

2.6 出口發票貼現

如您向進口商提供有期數、賒銷的方式將貨物出口,而又想在取得應收賬款前獲得資金周轉,您可以向我們申請出口發票貼現服務。我們將根據您提交的出口發票及貨運單據,為你提供短期融資,將應收賬款轉化為流動資金,滿足您財務上的需要。

2.7 打包放款

當您收到以您為受益人之信用證後,需要我們提供流動資金用作支付材料採購、裝運或生產費用等時,可利用該信用證作為抵押,從而獲取流動資金貸款。

 

3. 其他貿易融資產品 

3.1 福費廷

福費廷是一種無追索權的票據貼現服務,在您的信用證開證行接納單據,同意付款後,我們馬上向您提供融資,無需再等候交易方的貨款及避免開證銀行因財務、政治或經濟等問題而引起的風險。由於福費廷並無追索權,可藉此將開證行的違約風險轉移給我們,並有效改善您的資金周轉,將您資產負債表上的或然負債減少,以提高您的融資能力。

3.2 備用信用證

備用信用證是我們根據您的要求開立予指定受益人,以保證在受益人出示特定單據或檔時,我們在單證相符的條件下必須付給受益人一筆規定的款項或承兌匯票的一種書面憑證。備用信用證主要是針對受益人擔心申請人“不履約”的情況(如不依期付款、不按規定交貨、貨品或服務的品質等問題)而開立。按備用信用證的基本功能和適用領域,可分為履約備用信用證、預付款備用信用證、招標/投標備用信用證、對開備用信用證、融資備用信用證、直接付款備用信用證、保險備用信用證、商業備用信用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