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已支持Ipv6

字體大小:[  ]
常見問題

「南向通」常见问题(只提供简体中文版本)

 

Q1:「南向通」投资者需要符合什么资格?

A1:「南向通」投资者需:

l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l   具有两年以上投资经验;

l   拥有大湾区内9市户籍或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2年;

l   最近三个月家金融净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100万人民币;或

l   最近三个月家庭金融净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200万人民币;或

l   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人民币;

l   非弱势社群客户(根据香港金管局要求)

注 :

l   大湾区9市,包括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中山、东莞、惠州、江门、肇庆;

l   非弱势社群客户(如非长者、非文盲或非视力受障碍人士等),由香港地区银行负责核实。

 

Q2:什么是「汇款户」及「投资户」?

A2:「南向通」:

l   「汇款户」在境内分行开通,「投资户」在香港分行开通;

l   「汇款户」及「投资户」需要在同一间银行开通,且为同一开户人;

l   「汇款户」是「投资户」资金来源以及返回的唯一账户。

 

Q3: 开通「南向通」投资汇款专户,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文件?

A3:「南向通」投资专户证明文件:

l   有效内地居民身份证/护照/其它旅行证件(正本及复印件)

l   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正本及复印件)

l   住址证明 (当客户住址与内地身份证不同,需要最近3个月发出的住址证明)

 

Q4: 什么是资金的闭环管理?

A4: 闭环管理指:

l   「投资户」中的跨境资金仅限于购买当地银行推出的合资格理财产品,或原路汇回汇款专户;

l   「投资户」中的跨境资金不得划转至其他账户,不得从投资专户中提取现钞;

l   不得把「投资户」中的资产做抵押、杠杆、保证等用途;

 

注 :

就本文而言,「跨境资金」指投资者从「汇款户」汇至「投资户」的投资本金、活期孳息,以及因购买投资产品到期或赎回后所得的本金及收益。

 

Q5:我可以投资什么产品?

A5:「南向通」:

l 开通外币存款户口:

Ø 港币/人民币/美元/澳元/纽元/欧元/英镑/加币/新加坡元/日元

l 开通定期存款户口:

Ø 港币/人民币/美元/澳元/纽元/欧元/英镑/加币/新加坡元/日元

Ø 提供一周,两周,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一年等八个选项。

l 在香港注册成立并获香港证监会认可,主要投资大中华区股票,且被销售该产品的香港银行评定为“非复杂” 的基金

l 在香港注册成立并获香港证监会认可,且被销售该产品的香港银行评定为“低”风险至“中高”风险及 “非复杂”的基金,但不包括高收益债券基金和单一新兴市场股票基金

l 被销售该产品的香港银行评定为“低”风险至“中”风险及“非复杂”的债券

 

Q6:使用「跨境理财通」投资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要征税?

A6: 香港方面:

l   香港现时并无征收资本增值税,理财收益属于资本增值,故无需纳税;

l   上述条文适用于香港居民及非居民;

 

内地方面:

l   根据所在地政府不同,可能有所不同。

 

Q7.如对掌上银行有任何查询和意见,欢迎透过以下途径联络我们

A7:客户服务热线:

 

香港客户 (852) 2819 5599

内地客户 (86)  95599

 

客户意见:

  中国农业银行致力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阁下的回馈及意见将令我们的服务更臻完善。我们乐意听取阁下的回馈或意见,若阁下对我们的服务和产品有任何意见,欢迎阁下透过以下途径联络我们:

 

  电邮:CCHK@abchina.com

  传真:2866 0133

  亲临本行办事处

  邮寄:香港中环干诺道中50号中国农业银行大厦25楼  

  填妥《客户意见书》寄回或交回本行办事处或传真至2866 0133

 

  收到阁下的回馈或意见后,我们将立即作出跟进,幷尽可能于下一个营业日或之前回复。如需时跟进,我们将在收到回馈或意见的7天内,致函通知阁下有关职员的联络资料,幷于三十日内对阁下的回馈或意见给予书面回复。

 

Q8.如阁下对「南向通」合资格债券有兴趣?

A8:客户可联络你的客户经理或致电(8522861 7900 查询「南向通」合资格债券名单。

 

Q9.香港银行可以应客户要求介绍适合其风险的产品嗎?

A9:香港银行可以应已开立南向通户口的客户要求并考虑其个人情况后,向他们介绍适合其风险的产品。

 

按《南向通的监管要求》宣传及销售段内文:

Ø 对未开立南向通下的投资专户及/或汇款专户的内地公众的宣传

应个别内地投资者的要求,香港银行可以提供南向通下的服务和个别产品事实性数据(包括理财产品列表、个别产品销售文件/产品说明书、产品数据概要),及响应对南向通下香港银行提供的投资服务及对个别产品的查询(例如解释说明个别产品或某一类型产品特性(例如底层资产、过往投资表现)及风险)。

Ø 对已开立南向通下的户口(包括投资专户及汇款专户)的客户的销售行为

(a) 香港银行可以应个别客户要求提供南向通下的服务、理财产品列表及个别产品事实性数据,及响应客户对南向通下香港银行提供的投资服务及个别产品的查询。

(b) 香港银行可以应个别客户要求并考虑其个人情况后,向客户介绍适合其风险胃纳的产品。

 

「南向通」常见问题(只提供简体中文版本)

 

Q1:「南向通」投资者需要符合什么资格?

A1:「南向通」投资者需:

l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l   具有两年以上投资经验;

l   拥有大湾区内9市户籍或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2年;

l   最近三个月家金融净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100万人民币;或

l   最近三个月家庭金融净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200万人民币;或

l   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人民币;

l   非弱势社群客户(根据香港金管局要求)

注 :

l   大湾区9市,包括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中山、东莞、惠州、江门、肇庆;

l   非弱势社群客户(如非长者、非文盲或非视力受障碍人士等),由香港地区银行负责核实。

 

Q2:什么是「汇款户」及「投资户」?

A2:「南向通」:

l   「汇款户」在境内分行开通,「投资户」在香港分行开通;

l   「汇款户」及「投资户」需要在同一间银行开通,且为同一开户人;

l   「汇款户」是「投资户」资金来源以及返回的唯一账户。

 

Q3: 开通「南向通」投资汇款专户,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文件?

A3:「南向通」投资专户证明文件:

l   有效内地居民身份证/护照/其它旅行证件(正本及复印件)

l   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正本及复印件)

l   住址证明 (当客户住址与内地身份证不同,需要最近3个月发出的住址证明)

 

Q4: 什么是资金的闭环管理?

A4: 闭环管理指:

l   「投资户」中的跨境资金仅限于购买当地银行推出的合资格理财产品,或原路汇回汇款专户;

l   「投资户」中的跨境资金不得划转至其他账户,不得从投资专户中提取现钞;

l   不得把「投资户」中的资产做抵押、杠杆、保证等用途;

 

注 :

就本文而言,「跨境资金」指投资者从「汇款户」汇至「投资户」的投资本金、活期孳息,以及因购买投资产品到期或赎回后所得的本金及收益。

 

Q5:我可以投资什么产品?

A5:「南向通」:

l 开通外币存款户口:

Ø 港币/人民币/美元/澳元/纽元/欧元/英镑/加币/新加坡元/日元

l 开通定期存款户口:

Ø 港币/人民币/美元/澳元/纽元/欧元/英镑/加币/新加坡元/日元

Ø 提供一周,两周,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一年等八个选项。

l 在香港注册成立并获香港证监会认可,主要投资大中华区股票,且被销售该产品的香港银行评定为“非复杂” 的基金

l 在香港注册成立并获香港证监会认可,且被销售该产品的香港银行评定为“低”风险至“中高”风险及 “非复杂”的基金,但不包括高收益债券基金和单一新兴市场股票基金

l 被销售该产品的香港银行评定为“低”风险至“中”风险及“非复杂”的债券

 

Q6:使用「跨境理财通」投资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要征税?

A6: 香港方面:

l   香港现时并无征收资本增值税,理财收益属于资本增值,故无需纳税;

l   上述条文适用于香港居民及非居民;

 

内地方面:

l   根据所在地政府不同,可能有所不同。

 

Q7.如对掌上银行有任何查询和意见,欢迎透过以下途径联络我们

A7:客户服务热线:

 

香港客户 (852) 2819 5599

内地客户 (86)  95599

 

客户意见:

  中国农业银行致力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阁下的回馈及意见将令我们的服务更臻完善。我们乐意听取阁下的回馈或意见,若阁下对我们的服务和产品有任何意见,欢迎阁下透过以下途径联络我们:

 

  电邮:CCHK@abchina.com

  传真:2866 0133

  亲临本行办事处

  邮寄:香港中环干诺道中50号中国农业银行大厦25楼  

  填妥《客户意见书》寄回或交回本行办事处或传真至2866 0133

 

  收到阁下的回馈或意见后,我们将立即作出跟进,幷尽可能于下一个营业日或之前回复。如需时跟进,我们将在收到回馈或意见的7天内,致函通知阁下有关职员的联络资料,幷于三十日内对阁下的回馈或意见给予书面回复。

 

Q8.如阁下对「南向通」合资格债券有兴趣?

A8:客户可联络你的客户经理或致电(8522861 7900 查询「南向通」合资格债券名单。

 

Q9.香港银行可以应客户要求介绍适合其风险的产品嗎?

A9:香港银行可以应已开立南向通户口的客户要求并考虑其个人情况后,向他们介绍适合其风险的产品。

 

按《南向通的监管要求》宣传及销售段内文:

Ø 对未开立南向通下的投资专户及/或汇款专户的内地公众的宣传

应个别内地投资者的要求,香港银行可以提供南向通下的服务和个别产品事实性数据(包括理财产品列表、个别产品销售文件/产品说明书、产品数据概要),及响应对南向通下香港银行提供的投资服务及对个别产品的查询(例如解释说明个别产品或某一类型产品特性(例如底层资产、过往投资表现)及风险)。

Ø 对已开立南向通下的户口(包括投资专户及汇款专户)的客户的销售行为

(a) 香港银行可以应个别客户要求提供南向通下的服务、理财产品列表及个别产品事实性数据,及响应客户对南向通下香港银行提供的投资服务及个别产品的查询。

(b) 香港银行可以应个别客户要求并考虑其个人情况后,向客户介绍适合其风险胃纳的产品。